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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9年第七批招聘公告

工作地址:江苏省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见正文发布时间:2019-11-2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时受江苏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和管理。

学院位于长三角经济带苏锡常版块核心城市——龙城常州。学院集三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成人学历教育、在职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主要担负为城乡建设行业培养培训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任务。

学院是国家和江苏省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是全国第一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学院设有"江苏建设行业第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江苏省建设职业技能城建岗位培训站""常州城建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院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程管理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常委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中职委员会主任单位和江苏省建设教育协会理事长单位。学院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身心健康。

(二)岗位性质及岗位待遇

岗位性质:人事代理。

岗位待遇:在职在岗期间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91130下午4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含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以E-mail方式发至学院组织人事处,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按下列格式填写:"姓名+性别+应聘岗位+是否应届+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或职称+现居住地省份"。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E-mailjsjx_zxkrsc@163.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

3)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报考要求党员的岗位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主要科研成果"栏中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发送主题格式不正确、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3时,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参加考核,在开考前五个工作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分为综合测试、试讲、面试三个环节。其他岗位考核分为综合测试、面试两个环节。按各环节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四、体检与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最终总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6987226869872258

联系人:祝老师、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联系人:孙老师、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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