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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20名专任教师公告

工作地址:湖南省 -- 衡阳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见正文发布时间:2023-11-2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衡阳市,占地面积2166,现有18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96,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调整为一本招生,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万多人。20215,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6,招聘计划20,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11282023121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学院)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rsc@hynu.edu.cn,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学校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④近期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12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4907(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衡阳师范学院

20231117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311/t20231117_32408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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